根據廣東省省級财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,現將(jiāng)2021年省級财政專項資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(附後(hòu))。公示期自12月2日至12月8日,共7天。如對(duì)公示内容持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内以書面(miàn)形式反映,反映公示名單的情況和問題應堅持實事(shì)求是原則。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,請提供真實姓名、聯系方式和反映事(shì)項證明材料等;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,請提供單位真實名稱(加蓋公章)、聯系人、聯系方式和反映事(shì)項證明材料等。
聯系人:鄭秋莎,聯系電話:38835956
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1年12月2日